产权保护有地方“说法”

2015年4月20日

  记者日前从高新区法院获悉,凭借高新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优势,高新区法院通过积极向上级法院申报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在省法院和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近期得到最高法院批准,成为川西北地区第一家获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资格的基层法院,这将为该区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据了解,高新区法院将作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审理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目前,高新区已获该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由一名院领导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全面工作,成立了知识产权合议庭,制作了知识产权诉讼指南,明确了该院受案范围、证据提交、财产保全、法律适用等诉讼须知,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知识产权诉讼权利。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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